主题:为大家支招 告诉你装修合同中常见的“霸王条款”
- 发表于2014-06-20
交房之后用得上,大家看看吧
- 发表于2014-06-25
海之风哥哥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为大家支招 告诉你装修合同中常见的“霸王条款”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点击查看更多石家庄海龙湾业主论坛精华帖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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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2014-06-25
好帖子!
- 发表于2014-06-30
很好赞一个
- 发表于2014-07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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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2014-08-09
好帖子。顶
- 发表于2014-09-19
楼主说的很有道理,我朋友以前装修的时候也碰到过相同问题,最近最近也准备装修了,报名了一个活动,有些霸王条款都不存在,给大家分享一下http://blog.fang.com/32756789/17399954/articledetail.htm
装修看起来容易,但涉及诸多事项,不了解“行情”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,很可能遭遇“霸王条款”。归纳了装修合同中常见的“霸王条款”,帮您规避风险。
一、保修期缩水
有些合同中保修期不明晰或笼统写成保修一年或两年。
按照国家规定,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,有防水要求的厨房、卫生间和外墙面为五年。对于未明确保修期或保修期缩短的情况,消费者要提出并协商更改。
二、逃避保修责任
有的装修公司单方规定,消费者在多少天内未结清工程款,将失去免费保修资格。
按规定,装修方未在规定时间收到工程款,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,对于单方规定的“不予免费保修”则无法律效力。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就与装修施工方协商,把相关事项写明。
三、转嫁纳税义务
有的合同规定,如果消费者索要,就要承担税额。
消费者有权索取,而且也提倡以作为维权依据。产生的税收是企业应承担的义务,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施工方有故意逃税的嫌疑。
四、增加额外条款
有合同规定,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减少施工项目,需支付该项目减项费,或者规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拥有使用房屋的权利等条款。
施工中如果消费者要求减少施工项目,应按实际情况(施工方已经付出的劳动)收取减项费,在签订合同前就应对这些细则协商。施工中,施工方只有对房屋施工的权力,无房屋使用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