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业主对金亿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(感谢PRIMEHX和EXCITATION!!!)
业主对金亿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
金亿物业公司负责人:
现将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如下:
一、所提意见的依据
(1)《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》,市物价局、房管局。市价[2004]69号文件;
(2) 《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通知》石房[2004] 77号文;
(3)华城房地产公司业主意见答疑
(4)省物价局关于全省民用电费的答复,0.52元/度。
二、业主的意见
1.2007年8月8日晚有线电视无信号,没有看成奥运一周年倒计时.
2.2007年9月25日(八月十五)晚有线电视中央台无信号,没有看成中秋晚会.
(以上为重大节日无电视信号,平常无信号日子太多了,没记)
3.2007年8月16日电梯突然停运,找物业维修很不及时,上下楼数次,累晕,电梯内无应急通讯,如果有人的话突然停运后果不堪设想.
4.2007年9月28日早,小区全部突然停水停电(无任何通知),电梯又突然停运(可能是因为停电造成),不知停电时电梯内是否有人,又一次提及电梯内应急通讯,如果停电时有人在电梯内会怎样?(无应急通讯,手机无信号,时间长会闷死人的)
5、有业主的电动自行车在光天化日之下被窃贼用汽车偷走,虽然有监控录象,但因门卫未对机动车进行登记管理,致使无法破案。
6、公共照明费用为1元每度,不符合物价规定。
7、不符合服务等级的划分条件,基础条件不满足,服务标准中公共秩序维护有缺陷,综合服务管理不达标。业主交纳1元/平米的物业费,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。
8、应允许其它网络运营商进入小区。垄断的服务总是不能另人满意的。
9、物业答复已经很长时间了,没有看到什么具体的改进举措。单元门口很乱,报箱、奶箱随意乱钉。
三、业主的建议:
1、物业应马上在小区路口设岗,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进行登记管理。
2、在物业服务未达标前,应降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,提供什么等级的服务,收取相应等级的物业费 。
3、公共照明费的标准明显不合理,应按规定0.52元/度收取,同时公共照明费的收取工作应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收取。
4、尽快设置信报箱。
5、解决业主车辆的安全问题,可适当收取存车管理费。可聘请专人对车辆进行管理,对接受管理的车辆适当收费,既可保证业主车辆的安全,又可以解决人员工资。
6、为其他网络运营商进驻小区提供方便。其他运营商进入小区施工,必须保证对所破坏的路面绿地进行修复。
7、马上解决电梯内紧急呼叫的问题,这是事关业主生命安全的大事,应该刻不容缓!
8、按照二级服务标准,尽快满足小区硬件条件。
9、有线电视已经改为数字电视了,我们小区何时能看到有线呢?希望能给出明确答复。在有线接通之前,应保障业主目前电视信号的稳定。
10、物业应及时关注供电局的停电公告,并提前通知业主。同时采取正确措施,提前关闭电梯。
四、业主的心声
华城绿洲的业主都是有修养有层次的业主,我们理解物业面临的困难,我们有足够的耐心等待你们改善环境,改进服务。但是,我们无法容忍的是推委扯皮,无动于衷!!!我们希望看到你们的行动,看到你们解决问题的诚意!公平合理的费用,我们一定会缴的。对于明显不合理的费用,相信大多数业主都不会缴的,如同1元/度的公共照明费和现时1元/平米的物业费。我们不是在乎那点钱,我们更在乎的是公道!只要你们提供合理的服务,一定会收到合理的费用。
我们的建议都是切实可行的,绝无刁难之处。你们的书面答复已经1月有余了,而行动呢?请你们赶快行动起来,给业主以希望,给华城绿洲能成为真正的高尚社区以希望!
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啊!
华城绿洲业主
2007年10月15日